她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,从小便被保护得很好。喜欢傅屿不过是因为父母之命,
再加上两家都是知根知底。反正都是要嫁人,何不嫁个信得过的。此刻的她像是一只小白兔,
已经被我和傅屿吓得瑟瑟发抖。「是我辜负了傅总的一片心意,我会好好跟我爸妈说清楚的。
」「温秘书,你辛苦些,再给傅总找个家吧。」「只要他的妻子不是我,
我愿意给你88万的辛苦费。」啧啧啧。有钱人的钱就是好赚。
我故作惋惜:「是我和箬箬没福气,不能跟方小姐你当姐妹。」方瑗如释重负,
正准备往出口走,自己却左脚绊右脚,一屁股坐到我的白房子。「啊!」是我的尖叫声。
我怕压坏我的白房子,直接将她公主抱起来,顺手送到附近的医院。方瑗惊魂未定,
眼眶湿漉漉的。她羞红了脸:「温秘书,我不要多人运动。」「嗯?」
她的手指在我的锁骨上画圈圈。「跟你一个人的话,我什么都听你的。」啧啧啧。
有钱人的喜欢比翻书还快。4傅屿冷着脸,一个眼刀,方瑗悻悻松开了我。
江箬借口逛街没有逛尽兴,拉上方瑗继续吃吃喝喝。「温秘书,时候不早了。」
「是我跟你回你家,还是你跟我去晚宴。」「还是先去晚宴,再去你家。」我纠结了三秒。
「还是去晚宴吧。」因为我妈今天值夜班,to签被她锁在学校的抽屉里,
我总不能带傅屿到A大见家长吧。是的,我妈是一名光荣的宿管阿姨。划重点,
是男寝的宿管阿姨。托她的福,我的前99位相亲对象都是A大的学子。要帅哥有帅哥,
要精英有精英,要富二代有富二代。但我通通不感冒,辜负了我妈的良苦用心。
她恨铁不成钢,问我到底喜欢什么样的。我掰着手指说:「要有八块腹肌,要有一米八七,
要长得像明星,要会烧黄焖鸡,要有房有车还有钱。」「我要是找到了怎么说?」
我耸耸肩:「找到了就嫁。」据我妈所说,第100号相亲对象满足了我的所有幻想。
她废了老鼻子的力气约到的人,要是被她知道我放了人家鸽子,
我看...